地方多部门联合出台物业小区执法与投诉调解制度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等12个政府部门共同发布两份重要文件:《福建省物业小区部门执法依据指引》和《物业服务投诉登记处理及争议调解制度清单》。这些文件系统梳理了物业管理领域的52项执法事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范围,并构建起跨部门协作的工作体系,为规范物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政策指导。
此次出台的文件主要针对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旨在确保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避免责任缺失和追责问题。新规重点强化了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首先,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各执法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处置、执法联系人公示等常态化制度,明确了从线索发现到处理的全流程闭环流程。同时要求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执法部门联系人的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
其次,强化违法行为告知机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不法行为负有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的责任;对于无法制止的行为,需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管理机构,并按规定时限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同时建立完整的台账记录。
最后,完善纠纷调处与执法联动机制。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梳理形成了七项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及争议调解的具体制度,明确了街道和社区在处理物业纠纷中的责任。通过"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是福建省针对物业管理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未来,省住建厅将持续督导相关部门,重点围绕监管履职、部门协同和矛盾化解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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